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目录涉及铬铁行业的内容摘要如下:

鼓励类

1、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及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气基直接还原低碳炼铁(不含煤制气),高炉富氢喷吹冶炼、冶金渣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近终形铸轧一体化,加热炉高效燃烧(包括全氧燃烧技术、富氧燃烧技术、低氮燃烧技术),热轧氧化铁皮无酸表面处理。

2、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

3、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

限制类

1、铁合金、铸造生铁用步进式烧结机,180 平方米以下带式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2、含铬质耐火材料。

3、球团竖炉、单机 120 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4、3000 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5、2×2.5 万千伏安(总容量 5.0 万千伏安)及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2.5 万千伏安(总容量 5.0 万千伏安)以上,没有明确固废及危废处理工艺及设施的新建、扩建铁合金电炉(含所有矿热电炉及精炼电炉)。

6、半封闭式锰硅合金、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矿热炉。

淘汰类

1、12500 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025 年 12 月 31日),3000 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详情可查看原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