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哈尔右翼前旗分局发布关于对近期检查中企业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一、各企业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整治,2022年1月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予以停产整改。二、2022年1月1日之后整改完成的企业,申请相关部门:工信局、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联合验收,验收通过一家复产一家。